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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2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

      2017年10月(17.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21-22日举行。现就有关本次考试的具体事项安排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注册及课程报考

      (一)课程报考:

      我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201710月自学考试课程报考。考生只能在报考系统中公布的我省行政区划同一个县(市、区)内进行课程报考和参加考试,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和参加考试。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

      (二)课程报考、缴费时间安排:

      9月2日—818:00前,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三)报考网址:

      http://wb.zk789.cn

      (四)报考课程缴费:

      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收费标准为35/科。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报考课程成功的最终依据是完成报考课程缴费。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

网上课程报考期间,如果报考或缴费不成功,咨询电话:028-86713053

      二、遗失准考证补办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8月29日至10月13日上午12:00期间直接在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申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本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21-22日进行。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诚信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法、违规者,考试组织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需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参加考试。笔迹确认和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书写,非选择题按题号顺序作答,并在小题号栏注明题号。必须在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保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

      《考生须知》详见附件1

      四、考试座位查询

      10月11日后,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查询考试座位并仔细阅读《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考试地招考办(或委托部门)查询打印。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课程合格证书”领取

      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考试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本人考籍情况。1117日后可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1120-21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考试地县(市、区)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高校自考办提交申请(附件2)。124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可以查询查分结果。

      12月下旬,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社会考生到考试地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学校自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六、其它有关说明

      (一)2017年部分考试课程使用教材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公布的“2017年10月(17.2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表”。相关教材可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授权的“四川锦兴国试书业有限公司”购买,方式包括:一是通过网上书店(www.jxgssy.cn)购买;二是现场购买(地址为成都市芳草街26号教育考试大厦307号;联系电话为028-85195606,028-83350536,028-85179501);三是应用型专业考生还可通过自己注册的助学院校统一购买。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各专业和面向高等学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查询。

 

附件:1. 《考生须知》

  1. 2. 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3.2017年10月四川省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

 

附件1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 2B 铅笔、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参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 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题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附件2

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准考证号

 

参加考试县区及考点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考场号

座位号

考试成绩

 

 

 

 

 

 

 

 

 

 

 

 

 

 

 

 

 

 

 

 

申请查分原因及理由: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联系电话:

             

附件3

 2017年10月四川省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 科

专   业

所有课程

计 算 器

(无存储功能)

绘图工具

文   科

专   业

所有课程

计算器

(无存储功能)

“英语翻译”

(课程代码00087)

字、辞典(印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