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2019年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须知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3日 16:05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四川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11月1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
文件规定:“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原则,现将我院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1.服务对象:
符合文件要求,并报名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在籍自考本科学生(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开具此证明)。
2.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
3.所需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地点:
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行政楼111室)。
5.本次开具的“成绩证明”仅作为我院自考生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