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日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4月16日举行,现就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报考
(⼀)23.1次⾃学考试报考时间:
应⽤型专业考⽣⽹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28⽇9:00⾄3⽉2⽇17:00。
特别提醒: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二)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a >)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的即为报考成功。考生使用身份证号码为登录账号,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若未修改,则默认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考生登录信息系统后,应第一时间仔细检查考籍信息中的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不是本人最新的号码,请及时更换。修改手机号码,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界面的“身份认证”中认证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缺失或有误,导致考点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能接收考前提醒等,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1次)2023年4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查询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ZXKS.html)。
特别提醒: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五)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六)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七)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4:45期间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考生的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三、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3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5月8日,请考生登录信息系统“成绩查询”界面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ceea.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6),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3年5月1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28-85176802。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自考办联系(028-87213725)。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询A。
(五)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备考。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具体报考通知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