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论证报告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2月28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论证报告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论证报告
(一)主要内容
根据拟招生专业,专业论证报告应包括专业开设学院实际情况基本介绍、设置专业的可行性、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思路、现有师资情况及办学条件、结论。请参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X专业两年半制(业余专升本)的论证报告》(附件1)。
(二)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在编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论证报告时,需对拟开设专业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并使用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模版进行可行性论证的撰写。
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内容
根据拟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基本信息、入学要求、修业年限、专业培养要求、课程设置及要求、学时、学分与考核、毕业于证书授予、教学进程安排、师资配备表、教材与自学指导数目一览表情况、实验室训条件、经费保障等十二个方面。请参考《XX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建议模板)》(附件2)
(二)基本要求
1.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须使用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模版,不要改模版的格式,不要使用全日制在校生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请各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重点考虑成年学生学习特点,以及教学安排的便利性,合理安排面授学时。原则上,专升本总学时不低于1600学时(其中面授学时不低于320学时)。
3.公共课以16学时计为1个学分;专业课、职业能力拓展课、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以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顶岗实习(含毕业综合实践)以28学时计为1个学分。
4. 公共基础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开齐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课等。参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相关规定开设其他公共基础课。要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衔接,原则上公共课总学时不低于8学分。
5.专业课。参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相关规定开设专业课,并根据学校专业特色和生源特点,合理安排课程结构和内容,落实实验实训、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实验实习等环节要求,原则上专业课总门数20-30门。
6.职业能力拓展课。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开设部分职业素养或职业能力提升类课程。
7.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附件3),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教学。要合理确定线上(含直播教学)与线下教学形式比例,线下教学原则上为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
8.根据文件要求,课程考核要立足课程特点和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期末考试原则上应为闭卷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不超过80%。请各学院在制定人培方案时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特点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三)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程序
1.规划与设计。学校根据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办学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发展规划与特色优势,部署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调研与分析。各学院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分析报告。
3.起草与审定。各学院分专业组织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交学校学术(教学)委员会审定。
4.发布与更新。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备案工作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程序发布执行,主动向社会公开。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要按人才培养周期进行修订。涉及国家政策文件要求调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四)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按上述要求完成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并认真填写《XX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于2024年1月5日前将经学院(部)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X专业两年半制(业余专升本)的论证报告》(附件1)、《XX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发送至邮箱:scet@cisisu.edu.cn。
联系人:董皓文
联系电话:028-87213725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X专业两年半制(业余专升本)的论证报告》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