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招生简章
辅修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在学分制管理下学校实行主辅修制的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跨专业大类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优势,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相关辅修专业政策
(一) 报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学制两年。
(二) 对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系统修完辅修专业所有课程由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
(三) 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四) 应在其主修专业学制四年内完成全部辅修课程,辅修专业学习不延长学习年限。
二、辅修专业报名咨询
报名学生可就辅修专业修读相关问题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或学校辅修专业办公室提出咨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修读专业。
辅修专业办公室:办公楼112室,咨询电话:028-87213725。
辅修专业招生学院、专业及咨询方式: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门类 | 专业大类 | 咨询电话 | 咨询QQ群号 | 教材资料费 |
1 | 翻译学院 | 英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8602867806 | 619165315 | 400元/学年 |
2 | 亚非语言学院 | 朝鲜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8560532535 | 774608526 | 500元/学年 |
日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5928819327 | 776357306 | 500元/学年 | ||
3 | 中东欧语言学院 | 德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5902814335 | 601545959 | 430元/学年 |
俄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5902814335 | 602361222 | 430元/学年 | ||
4 | 英语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13618023539(夏老师) | 565593836 | 第一学年:600元 第二学年:550元 |
5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15208376058(李老师) | 760996628 | 500元/学年 |
6 | 国际传媒艺体学院 | 新闻学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13880618997 | 774375852 | 500元/学年 |
7 | 西欧语言学院 | 西班牙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3666235531 | 500元/学年 | |
法语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13666235531 | 400元/学年 |
三、招生对象
(一) 辅修专业招生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限一、二、三年级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
(二) 报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学制两年。须在主修专业学制四年内完成全部辅修课程,辅修专业学习不延长。
(三) 学生应跨专业大类申请辅修专业。
四、收费标准
(一) 按《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民办高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函〔2015〕606号)文件要求收取:7000.00元/学年。
(二) 教材资料费:由各专业定价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三) 中途退课或终止辅修专业学习,所交费用不予退还,请选择辅修专业学习的同学慎重考虑。
五、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0日。
(二) 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请在学校继续教育培训学院网站下载《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三) 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查签章后,交到相应辅修专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四) 完成缴费后,登录学校辅修专业网站(https://minor.cisisu.edu.cn/)报名注册。
六、毕业与授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中关于辅修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 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条件:
1. 本科主修和辅修专业同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修读学分
4. 通过辅修毕业论文答辩
(二) 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条件:
1. 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2. 本科主修和辅修专业同时进行学士学位审查
3. 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4. 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修读学分
5. 通过辅修毕业论文答辩,且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6. 辅修学士学位证书不单独颁发,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辅修学士学位
*凡主修专业毕业时未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辅修学习年限不予延长。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 在报名前充分评估自我学习状态和能力,在保障主修学习的前提下考虑自身的客观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选报。在报名前,学生应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文件,做到对自己负责,持之以恒,切忌半途而废。
(二) 报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三) 若所报专业未达开班最低人数,则取消该专业本次开班,届时由学校辅修专业办公室负责通知。